最美家庭评估活动方案5篇
寻找最美家庭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好方式,要动员全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此项活动中,积极寻找和发现身边的最美家庭,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最美家庭评估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好家风汇聚的是社会好风气、正能量,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好家风传承下去,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凝聚一股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校园氛围,践行“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幸福教育理念,根据示范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范围为南阳市姜营小学全体在校学生的家庭。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助人为乐好家庭”、“拾金不昧好家庭”、“诚实守信好家庭”、“无私奉献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家庭”五个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家庭: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赢得其他学生及家长赞誉。
2、拾金不昧好人:为人处事有原则,不贪图小利益,拾金不昧,捡拾物品、财物及时上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无私奉献好人: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家庭;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参与、帮助组织学生,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强,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出贡献的家长及家庭。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凡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之一、无其它不良问题的个人及家庭,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组织领导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流程
坚持听取意见、学校评议、组织研究、张榜公示、确定上报的程序进行,确保推选结果公平公正。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生及其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学校把本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掘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发掘。评选中可以采用个人申报、互评互推、座谈发掘等手段,切实把本班级的“最美家庭之好人家庭”推荐出来。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在广泛发掘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上报候选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力求体现学校“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良好校风,力助推进正能量的提升,为我校各项活动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50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5户,“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0名——“慈母”10名、“贤妻”10名、“孝女”10名;开展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一)“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慈母: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贤妻: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孝女: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中旬-2月28日)成立省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省宣传顾问委员会名单;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工作,在贵阳孔学堂举行活动启动仪式。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市州、各系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市州、各系统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8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6名,共不少于18名。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妇联宣传部,“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6月30日报省妇联宣传部。
(2)宣传报道。活动组委会将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支持下,建立省级活动官网,与全国“最美家庭”活动官网相链接,设立“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各省级主流新闻网站、知名网站同时响应并与活动官网链接。在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文明网、贵州妇女网、贵州妇讯、省妇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开设活动专栏,宣传活动动态和主要事迹,并推送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全国活动官网等中央媒体宣传。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各市州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省活动官网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1)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组织公众网络投票,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2)推荐上报全国妇联。4月14日将最终优胜的5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上报全国妇联,参加全国妇联和中央电视台合作开展的“最美家庭”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及时将事迹材料上报全国妇联和中央媒体。第四阶段:宣传总结表彰。(9月)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编印《贵州家庭的动人故事》书画本。在贵阳孔学堂举行简朴而隆重的表彰暨宣讲报告会。
(二)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1.活动原则环节简约、主题突出、形式鲜活、宣教并重。
2.活动形式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专家访谈、网络专栏。邀请专家面向群众开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时代新风、家庭教育、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专题讲座;邀请相关领导、文化名人、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题研讨;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设家庭文化专题栏目。
3.活动时间
2月28日在贵阳孔学堂举行大讲堂活动启动暨首场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宣讲“慈贤孝”家庭传统美德;
3月-9月,省组委会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各市州在当地文化阵地和“妇女之家”、高校、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县级至少组织1场。
五、组织机构
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组委会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依托基层开展活动。要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全国妇联统一印制即将下发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要作为活动的配合宣传资料,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进行张贴和播放。要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要随时报送省妇联宣传部,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提供以便进入省和全国宣传计划。
为进一步倡导和培育优良家风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引导学生认识理解家风、家训,把家风、家训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中,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行为准则意识和优良的.道德品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家风家训伴我成长”活动。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及省文明委20__年重点工作安排,重视家庭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结合“一训三风”(即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开展“家风家训伴我成长”活动,引导家长提高素质、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月下旬至12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后村镇中心小学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家训收集。由学生抄写整理自己家庭或家族的家训交给班主任。
2征集家教故事。开展家教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学生讲述家教经历,要求真实感人,富有教育意义,篇幅在500字以上。
要求:
①班至少应上交家训3则;
②各班应上交家庭家训贺卡或者手抄报;
各班班主任汇总后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于2月25日前上交给王校长。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乡倡导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等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美丽乡风,建设和谐戴家埔,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最美家庭”、“孝顺儿媳”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_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团结和睦的传统美德,倡导真、善、美,建立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的美丽乡村。通过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孝顺儿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乡风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建设秀丽和谐茶乡戴家埔提供强大的精神保障。
二、评选标准
(1)“最美家庭”:在孝顺父母、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公益事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2)“孝顺儿媳”:具有无私的大爱情怀,纯朴的善良品性,孝敬公婆,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照顾赡养老人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科学教子,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最美家庭”6个、“孝顺儿媳”7名。
四、评选程序
乡党委成立评选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任评委会主任,成员由班子成员、部分乡直单位负责人组成。
1、初步推荐(2月20日-2月25日)。各村(居)党支部初步推荐“最美家庭”、“孝顺儿媳”各1-2个(名),并形成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连同推荐表报至评委会办公室黄珍媚同志处。
2、考察评选(2月26日—3月4日)。评委会组织若干考察组,对各村推荐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除征求村组干部意见外,还要实地了解其家庭成员、左邻右舍的反映。对通过预审的候选名单,评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不计名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3、公示(3月5日前)。评委会将当选名单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群众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当选资格,并由评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4、组织表彰(3月8日前)。召开表彰会议,对“最美家庭”、“孝顺儿媳”进行隆重表彰,广泛宣传“最美家庭”、“孝顺儿媳”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家庭”、“孝顺儿媳”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公民素质、推动工作进展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促进戴家埔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
2、坚持面向群众,重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居),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最美家庭”、“孝顺儿媳”的先进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浓厚氛围。
为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省妇联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妇函〔20__〕200号)精神,以社会最小细胞家庭为单元,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庭和睦、环境优美的“最美家庭”,引导广大群众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弘扬精神文明主旋律,吸收传统家风的道德精髓、红色家风的精神养分和当代“最美”家风的时代正能量,用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带动和平大地政风清、党风正、民风纯。经研究,阳明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越美·粤幸福
二、实施时间
20__年5月——20__年12月
三、实施单位
阳明镇各村(居)常住户家庭
四、指导思想
严格对标党的_部署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努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五、工作目标
最大程度地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参与率,到 20__年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通过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挖资源,选树典型,线上线下开展 “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宣传活动、家庭绿色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清廉正直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生活常识,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让不断涌现的“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汇聚成推动阳明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导向性原则。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结合各村(居)实际,兼顾各村(居)特色,既体现共性要求,又反映个性内容,评选标准坚持适度超前,培育树立新时代美丽乡村中的创业先进、道德标杆、和谐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引导人。
(二)坚持整体性原则。从20__年6月开始在全镇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梅径村、七窖村作为全镇示范先行点,应在5月下旬开始实行,其他村7月份开始实行。各村(居)委会上报命名表彰一批“最美家庭”,到20__年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 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
(三)坚持连续性原则。立足于常态化推进,注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设定门槛,让广大家庭知道参与活动的.路径,大力提高群众参与率、活动覆盖面、家庭受益度,不断扩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影响力,切实使全镇广大群众和家庭在全过程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力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环境和美、和平和谐。
(四)坚持惠民性原则。注重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方面入手,选准工作切入点,深挖家训文化内涵,整合资源、落实政策,使“最美家庭”成为农村工作的有效载体,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的好处,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他们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
各村(居)委会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主阵地,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将活动向各行业和各群体延伸,吸引更多年轻家庭、流动家庭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加入到活动中来,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扎实推进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和乡风文明建设。
(二)申报推荐阶段(7月至9月)
通过家庭自荐、群众互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借助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组织动员家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5 个环节活动,宣传真实感人的“最美家庭”故事,展现“最美家庭”的幸福生活。
1.家庭自荐。群众可到当地村(居)委会或“妇女之家”提交身边令人感动的家庭故事、图片、视频等推荐或自荐候选家庭。
2.群众互荐。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广泛开展“讲故事、谈家风、晒幸福、展风采、秀梦想”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推荐“最美家庭”活动。
3.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可择优推荐本单位“最美家庭”,将“最美家庭” 候选家庭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该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
(三)评选命名阶段(10月至12月)
镇、村二级联合发力,结合不同节日,立足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在广泛动员宣传的基础上,本着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各村(居)委会要组织群众召开故事会、交流会、评议会、推荐会等,让群众进一步自我推荐、互相举荐,从而产生“最美家庭”初评户。各包村(居)工作组会同各村(居)及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居)“最美家庭”初评户进行复评、审核后,在村(居)宣传公开栏显眼位置公示,公示后将入选“最美家庭”名单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及再次公示,并组织命名揭晓活动,发放“最美家庭”标志牌。
八、相关措施
(一)监督措施。各村(居)委会将入选“最美家庭”名单上报镇政府时,应出具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镇政府对入选的“最美家庭”名单进行终审后再次公示,通过村内公示、微信群、广播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激励措施。“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在村(居)张榜宣传,“最美家庭”标志牌上墙,并可优先获得申报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三)退出措施。“最美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并收回“最美家庭”牌匾: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列入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的重要意义,把寻找过程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要让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
(二)整合各类资源。各村(居)委会要把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与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活动室、基层文化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教师、社工、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的作用,凝聚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壮大家庭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三)营造良好氛围。在辖区内制作反映家庭美德、家风家规家训等内容的展板、墙报或宣传品,各村(居)设立“最美家庭”、家风家训宣传栏,有条件的村(居)可设立宣传“最美家庭”、宣传好家风好家训的广场、公园、文化长廊等,图文并茂地展示好家风、好家训。同时,定期通过宣传展板、视频资料、微信、网站等多媒体形式,生动鲜活地宣传最美家庭的典型事迹和工作经验,大力营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居)委会高度重视,梅径村、七窖村的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方案于20__年6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其他村的活动方案于20__年7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各村经过复审后的候选乡村“最美家庭”填写《阳明镇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和《阳明镇寻找乡村“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另附家庭事迹材料1000字。每个推荐家庭需提供3张jpg格式的幸福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只需电子版),经过复审后的候选乡村“最美家庭”申报材料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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