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本旨相同而途径不同。
引《后汉书·臧洪传》:“昔 高祖 取 彭越 於 鉅野,光武 创基兆於 緑林,卒能龙飞受命,中兴帝业。苟可辅主兴化,夫何嫌哉……足下徼利於境外, 臧洪 投命於君亲;吾子託身於盟主, 臧洪 策名於 长安。子谓余身死而名灭,僕亦笑子生死而无闻焉。本同末离,努力努力,夫復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