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婆母与儿媳。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自尽》:“若姑媳彼此反唇,夫妻偶尔角口。”《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一回:“老太太定席,请 宪太太 当中坐下,姑媳两人,一面一个相陪。”
⒈ 婆婆与媳妇。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三》:「该请进堂里坐,只是姑媳两人,都是女流,男女不可相混,屈在廊下一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一回》:「老太太定席,请宪太太当中坐了,姑媳两人,一面一个相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