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轻慢侮弄。
引明 宋濂 《<使南稿>序》:“其国多贪夫,悦其金具,輒昧昧攫之,遂致其褻侮。”张锺瑞 《对于要求开设国会者之感喟》:“故以如神如天之君主必不可以侵犯,如父如母之官吏必不可以褻侮。此亦习惯自然,而已往洵不足深怪者。”《“五四”爱国运动资料·上海罢市实录》:“神圣之民意,宜尊重之,不宜褻侮之。”